搜索
图片展示

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、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、黑龙江省公安厅 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

作者:密山市纪检监察网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3-03-17 00:00:00

  一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

  专项治理着力为敢于善于斗争、敢于担当作为、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撑腰鼓劲,重点查处以下诬告陷害行为:

  (二)严重干扰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工作的;

  (四)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,仍反复举报,继续实施诬告陷害的;

  (六)党员和公职人员为达到自身目的,实施诬告陷害的;

  二、严肃追究诬告陷害人责任

  三、积极稳妥澄清正名

  四、支持保障依法行使监督权利

  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提供诬告陷害问题线索,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  举报电话:

  12389(公安机关)

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

2023年3月16日


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、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、黑龙江省公安厅 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
一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  专项治理着力为敢于善于斗争、敢于担当作为、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撑腰鼓劲,重点查处以下诬告陷害行为:  (二)严重干扰巡视巡
长按图片保存/分享
0

中共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密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

技术支持:密山市纪委监委    备案编号:黑ICP备2024024744号  黑公网安备23038202000064

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